“沒有抄襲任何人,是我們都向那個年代的文化取靈感,再各自以獨有的程式表現於產物之上。”這個為孕育自己成長的街頭文化感到絕對驕傲的美國設計師Jon Busecmi在各大品牌打滾多年,及後決定自立門戶,獻身於對自己影響極深的球鞋事業。縱橫多年,Jon對sneakers一直貫徹的不變態度,形成了一道強悍氣場,對現今時裝界有著不吐不快的看法,且看。
-Talk with Jon Buscemi-
你從何時開始對球鞋和街頭文化產生興趣?
你有多少時間?如果要詳細回答這問題,我要說很久呢。我成長於80年代的紐約,那時正是hiphop、new wave和pop music的興盛時期,由此而生的文化影響著年青人的style。在朋輩的影響下,基本上每個人都要有一對像樣的sneakers,才是入流的表現。 自八歲開始我已經對sneakers產生興趣,直到現在。像我昨天來到香港也是立即到訪球鞋店,而近期我最喜愛的運動品牌算是adidas。
你第一對購買的sneakers是什麼型號?
是nike的 bruins,canvas鞋身,藍色swoosh。
你怎樣看待現在high street fashion?
在我而言,大部份的高端時裝品牌都是從我成長的文化中偷取靈感,“stealing ideas from my culture”。近年他們多從80年代的街頭文化中取感,你走進那些高街品牌的店舖,你會覺得好像去了supreme和某些街牌的店一樣。他們從我成長的世界長裏汲取靈感。當然這樣的創作是有好有壞啦。
作為一個sneakers狂熱者,那你又怎樣看待現在的sneaker culture?
真的又愛又恨呢,我覺得現在的年輕人都是物質主義者,買鞋純粹為買而買,為有而有,他們根本不會穿。我們小時候雖然都會儲球鞋,但我們會買兩對,一對用來穿,一對儲,因為真的是喜愛,你明白兩者的分別嗎?但我亦為近年出現很多新款的sneakers而感到高興和欣慰,好像nike的flyknit,adidas的BOOST等全新的技術,都是令人驚喜,不再像以往只懂推出什麼的復刻版,雖然復刻球鞋也是不錯。
在DC shoes和Oliver Peoples等大品牌工作得到什麼寶貴經驗?
哈哈哈,就是趕快成立自己的品牌吧!
Buscemi是怎樣成立的?
一切都是意外。我開始只視Buscemi 為一個一次性的art project,只在5個銷售點出售。但多得social media的力量,鞋款大獲好評。由是我們才著手成立這個品牌。
Buscemi怎樣從高端風格和街頭文化兩者中取得平衡?
我們取high street fashion品牌的要素:高質量,將之置於最能代表streetwear的球鞋之上。Buscemi的鞋款全都於意大利工廠製造,那些都是Louis Vuitton 和 Chanel等luxury brands的工廠,而且選上最優質的皮材如Full-grained小牛皮和Vachetta軟牛皮等。
可否簡述一下Buscemi鞋款的設計概念?
眾所周知鞋款的靈感來自某品牌的經典袋款,我取了袋款的元素,像鞋背的鎖扣和皮材等等,而且皮邊的塗層是全人手處理的,made in italy是重點。
為什麼你會使用mm作為鞋款型號的名稱?
很多歷史悠久的luxury brands都喜歡以尺寸命名產品。Buscemi的鞋款也以bite line(鞋底與鞋身的接合點)起到鞋身頂作量度指標,沒什麼特別,都是命名的一種方式。
可以推介一個穿著Buscemi的style嗎?
Smart casual 吧,我有次見到某君以一身Thom Browne西裝搭配Buscemi鞋款,很有格調呀,大愛。
最喜歡那個型號?
暫時最喜歡的是Gladiator。這是一對功能性跑鞋,擁有vibrant鞋底,以最軟身的牛皮所製,並以water laser技術切割。這鞋是取靈感自某對大家很熟識的鞋款,那對取靈感自印第安土著的鞋款,但我想說的是那鞋的靈感都是來至我所熟悉文化,我從小就浸淫在Native American的環境中,是「我的」文化,不是「他的」。我說太多了哈哈……
Buscemi 50mm ($6,999)
Buscemi 100mm ($8,999)
Buscemi 125mm cage($25,999)
Buscemi gladiator($9999)
Buscemi leather backpack($28,999) |
Buscemi permanent vacation slides ($2,999) |
Buscemi for I.T. ($8,299) 今回I.T.更特意於hysan店設立Buscemi期間限定,而Jon更為I.T.打造了特別限量之款。 |
黑星潮撐
造價奢華的Buscemi吸引了不少星級黑人力捧,當中包括Rapper Diddy,球星杜蘭特、韋斯布克和諧星Kevin Hart,就連「白色黑人」 Justin Bieber都愛好著用。(左至右)
I.T.
銅鑼灣希慎道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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