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識踩板先着得Thrasher?

Source:Hypebeast

Thrasher總編指Justin Biber、Rihanna是「小丑」

運動風大行其道並非新鮮事,以滑板首當其衝成為最影響街牌的運動之一,Stussy、Huf、Palace,甚至是龍頭大哥Supreme亦是滑板牌子,由15年Supreme與滑板雜誌Thrasher的聯名系列引起,Justin Biber、Rihanna和G-Dragon等fashion icons開始瘋狂着用Thrasher Logo Tee,慢慢變成街頭上的一種潮流。同時亦令Thrasher的總編輯Jake Phelps不滿,怒斥Justin Biber和Rihanna為「小丑」,流行文化過度充斥着滑板元素一直被人詬病,不少人認為街牌是在消費滑板文化,亦有指不懂滑板的人穿Thrasher只為耍帥。

Supreme x Thrasher 2015 春夏系列

Justin Bieber

Rihanna

Brooklyn Beckham

Adam Levine

G-Dragon

North West

時尚 vs 滑板

其實滑板界經常向時尚界開火,以Vogue雜誌所舉辦的「Skate Week」為例,滑板人士稱他們「無知」、「對滑板文化全無了解」,當然亦有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,Palace的創辦人Lev Tanju表示大家應該少一點排外,包容各界人士,而New York滑板店KCDC的店員在訪問時,也說:「滑板是屬於大家的,不是任何人可控制或者獨佔。」。

盲目是原罪

個人認為其實真的不用分那麼細吧,Justin Bieber等潮星都是懂得踏滑板,根本很難去定義何為「Skater」,就算可以,真的要懂踩板才能穿?況且軍褸不見得是服過兵役才能穿,穿Air Jordan的未必可以灌籃,有Air Mag之人不一定回到未來,簡單至穿Flyknit Racer都可能不愛跑步,甚至連Converse也已經由籃球鞋轉型為休閒鞋,Stan Smith已沒有網球手着用。不過,真正值得詬病的仍然是消費者的無知,連Aj和Mj都傻傻分不清,Mj也以為是歌手的那個Michael Jackson,更不知道Thrasher是本滑板雜誌,所以穿Thrasher之前未必要去學滑板,但至少你要知Thrasher不是一個服裝品牌,而且也要懂得怎唸Thrasher吧。

Justin Bieber

Brooklyn Beckham

Taeyang

G-Dragon